时间:2023-09-20 23:56
根据重庆市渝北区消防救援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为满足区社会经济发展对消防救援力量的需求,进一步充实消防救援队伍实力,经渝北区消防救援支队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主要担负渝北区灭火和综合应急救援任务。现将招录简章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
此次共计划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50名(简称专职消防员),其中消防车驾驶员10名,消防战斗员40名(战斗员可兼任通信员、预案制作员、装备技师、体能教员等技术岗位),录取人员培训考核合格后在渝北辖区各消防救援站担负执勤战备、接警调度、消防车驾驶等工作任务。
二、招录岗位和条件
(一)专职消防战斗员
1、年龄在18至30周岁;
2、身高1.65米以上,裸眼视力不低于4.5。
(二)专职消防车驾驶员
1、持有B2以上驾驶证书,且有2年以上驾驶经验;
2、年龄在22至35周岁;
3、身高1.65米以上,双眼裸眼视力4.7以上。
(三)其他条件
1、高中或同等及以上学历(毕业证原件齐全);
2、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不得有纹身(凡体检不合格评残或患有影响执勤训练伤病的不得参加招录);
4、具有良好的品行,政治合格(符合政治审查标准);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者优先聘用,待遇从优:
中国共产党党员、退役军人、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有驾驶特种消防车经验者、有汽修工作经历;有专业特长和取得国家认可的专业等级证书的教练、运动员(田径、篮球、足球等);擅长视频制作编辑、摄影摄像、新闻报道、写作等某一特长者;以上人员根据个人实际经历和取得证书情况,评定工资等级时进行适当提升。
(三)以下人员不在招录范围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处罚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曾参加或组织领导邪教、暴力恐怖组织、黑社会团伙的人员。
6.近五年来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直系亲属或近亲属被判处刑法,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有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立案审查或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正在服刑者;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者。
8.有全市消防救援队伍系统内辞退记录;
9.个人征信有不良记录;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宜报考的情形。
三、入职及岗前培训
新招录的专职消防人员实行聘用制,与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每1期为2年。试用期2个月,每月发放基本工资3000元(含五险)。试用期内按规定参加支队统一岗前培训,培训为封闭式,无故不得外出,请提前处理好个人事宜。培训合格后,由渝北区消防救援支队统筹分配到全区范围内所属消防救援站工作,不服从组织分配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四、待遇保障
试用期结束后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外,按渝北区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有关优待政策,购买每人100万保额的重疾和意外伤害险,合同二年一签。
战斗员岗位初定月工资组成为:底薪+绩效+队龄工资+加班补助+奖励工资+特殊岗位补贴,综合工资4900元以上(含五险一金);每工作期满2年,一次性发放合同期满奖8400元,按每年1200元递增,工作期间被辞退、工作未满2年自愿离职及年度民主测评考核为不称职的不发放该奖励。
驾驶员岗位初定月工资组成为:底薪+绩效+队龄工资+加班补助+奖励工资+岗位补贴,综合工资5400元以上(含五险一金);每工作期满2年,一次性发放合同期满奖8400元,按每年1200元递增,工作期间被辞退、工作未满2年自愿离职及年度民主测评考核为不称职的不发放该奖励;驾驶员工作每满12月发放一次安全考核奖,无安全事故每年固定发放6000元。
退役军人军龄、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队龄(含军龄)和曾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工龄纳入队龄计算,按150元/年计入月工资总额。
在职期间优秀政府专职队员,达到符合年限经考核合格后可享受相应职务补贴。
消防救援站副站长每人每月岗位补贴3000元,队长助理每人每月岗位补贴2000元,班长每人每月岗位补贴600元,副班长每人每月岗位补贴300元,装备技师每人每月补贴300元,司务长每人每月补贴300元,通信员每人每月补贴300元,驾驶员每人每月岗位补贴500元。
入职后免费提供与国家消防员同等标准食宿、体检和专业技术培训待遇,按季节特点免费发放制式服装和被装。
取得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的政府专职队员,工作两年以上,年龄18—30周岁,可由单位推荐参加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干部招录考试(具体报名资格按照当年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干部招录公告为准)。
五、管理
1、实行不定时工作或轮值班制度,工作时执行24小时驻勤制度,实行纪律部队封闭式管理,统一食宿和着装。除重大活动安保战备外,每月轮休,并按照规定享受婚假、护理假和年休假。
2、工作满一年后,享受5天带薪年休假。
六、招录方式及流程
(一)报名时间
2023年9月15日—2023年10月15日
(二)报名方式
1、网上信息采集
扫描二维码(用微信或QQ)
2、现场报名
报名地址:渝北区公园北路300号 渝北区消防救援支队一楼大厅
3、报名材料
以下材料均电子扫描件(或拍照),以压缩包的方式,命名为“渝北消防战斗员(或驾驶员)+姓名+电话”发送至邮箱3511620464@qq.com,纸质版待面试现场核查。包括: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个人征信报告1份、退役军人或退出消防员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有)、学历证书复印件和相关证明材料1份、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1张。除以上材料外,报考消防车驾驶员岗位的还需提供B2以上机动车驾驶证复印件1份,报考其他技术岗位的还需提供特长等级证书或资质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咨询电话
兰老师:见原文。(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七、考核内容及安排
严格按照《重庆市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要求的程序进行,拟依次通过报名、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心理测试及驾驶技能测试七个程序进行选拔,其中政审、体检和驾驶技能测试实行一票否决。
1、专职消防员:按照满分100分计算,采取体能测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占60%和40%计算,从高到低进行录用。确定录用后,由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至支队用工;
2、专职消防车驾驶员:按照满分100分计算,最终成绩采取体能测试成绩、驾驶技能测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占30%、50%、20%计算,从高到低进行录用。确定录用后,由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至支队用工;
3、体能测试:项目共三项:10米*4往返跑、1000米、引体向上;
4、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仪容、反应与应变能力及求职动机等内容;
5、体检和心理测试:体检和心理测试人选根据应聘人员体测和面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考试及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八、体检、个人征信及政治审查
体检人选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依次按《退役证》、体能考核成绩、学历顺序优先录用。
体检依据《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进行,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由用人单位对体检、个人征信合格人员进行政审,凡不符合规定条件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九、特别提示
1.本次招录,渝北区消防救援支队绝不以任何形式收取任何招录费用,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考试、测试辅导培训班,不接受以任何组织或个人名义推荐报名人员、任何组织或个人承诺推荐报名,确保招录形式的有偿服务均与招录无关。切勿相信任何名义要求转账、汇款的短信和电话,相关信息可关注“重庆渝北消防”微信公众号。
2.本次招录工作所有通知均会通过电话、短信形式通知,请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联系本人等个人原因未能参加本次招录活动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3.本次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由重庆万友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协助实施,渝北区消防救援支队全程监督,涉及招录有关问题可进行电话咨询或举报:
渝北区消防救援支队队务督察科电话:023-67838530
渝北区消防救援支队纪委监督电话:023-6718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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